沂水县2016年全县节能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沂水县2016年全县节能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2016年全县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人:沂水县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 地址:沂水县驻地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767 二、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277 ****-*******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2016年全县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3.2项目编号:QDJTGCZB(YS)-2016-109 3.3采购计划编号:ZC-2016-167 3.4采购内容:全县七个第一书记村太阳能路灯,青援明珠广场光伏照明(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分包情况:本项目为一个包。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预审、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日8:3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中介服务窗口)。 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代理人劳务合同及2015年度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明确委托权限、时间。);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太阳能光伏板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胶装三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2016年全县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字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 30 日10时0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 8 月30 日 10时00 分。 2、开标地点: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2016年全县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
标签: 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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