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划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成都市规划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510*****240*****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考核合同后签订第二年政府采购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服务内容中的展厅及广场保洁服务(含保洁耗材)、幕墙清洗、锅炉维保、消防设备维保、电梯年检与维保、中央空调主机维保、生活水箱清洗、水质检测、避雷系统维护检测保、外墙光彩照明系统维保、植物租摆、消毒灭害为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服务内容,该预留部分预算金额占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30%;其中,幕墙清洗、锅炉维保、消防设备维保、电梯年检与维保、中央空调主机维保、生活水箱清洗、水质检测、避雷系统维护检测保、外墙光彩照明系统维保、植物租摆、消毒灭害为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服务内容,该部分预算金额占预留给中小企业预算金额的60%(即占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18%)。//2.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总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3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分包合同总金额的60%。同时,应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相应信息。//3.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还应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相关信息),协议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总金额不低于投标报价的18%。//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且应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相应信息。//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510*****210*********[2024]*****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名称:成都市规划馆
地址:高新区锦晖西一街88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黄琴
电话:028-********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17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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