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辖区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安庆市辖区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进一步规范安庆市辖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保障非免疫规划疫苗的质量和供应,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方案的通知》(皖卫疾控发[2021]2号)和安庆市卫健委《关于市辖区疫苗采购管理请示的批复》(卫疾控[2017]146号)精神,结合《安庆市辖区非免疫规划遴选方案》,现就安庆市辖区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品种和条件
遴选品种为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并对外公布的安徽省2021年-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产品目录的品种。
参与企业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廉洁方面和产品质量问题。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等被动免疫制剂参与此次遴选。
二、遴选办法
1、由安庆市辖区非免疫规划疫苗评估专家组成员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由安庆市辖区非免疫规划疫苗评估专家组按照《安庆市辖区非免疫规划遴选方案》对企业提交的产品进行评分表决。
3、本次遴选在中心纪检监督下进行。
三、遴选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2、产品资质(药品再注册批件、产品说明书、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3、产品价格;
4、申报产品2023年度产能、安庆市各县(市、区)及省内其他地市使用情况证明;
5、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遴选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参与遴选企业的承诺书,承诺对本次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8、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承诺书、不良反应售后服务说明、产品质量保证书)。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密封。
四、其他要求
1、参与遴选的单位于2024年7月26日17:00前将遴选材料(一式三份)送达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械科。
2、遴选结果将在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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