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海南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南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南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海南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海南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升级便民服务宣传服务设施。对片区道路路面进行铺设、更新标线、完善标牌,主要道路路灯系统更换升级,增设停车场及充电桩,增设、升级改造桥梁和微型消防站,改造现有消防救援站、公厕。公园、河涌环境、龙舟棚改造提质、升级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增设颐康服务站等。 | ||
招标内容 | 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包括但不限于见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建筑结构、桥梁工程等实体检测,建筑物沉降监测、海绵城市评估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12.250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4〕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以下资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1.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9日 11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9日 14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9日 14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登记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9日 14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嘉鹏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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