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卫国道大队采购办案区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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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卫国道大队采购办案区设备项日竞争
性碳商公告
(招标编号:SLV2024-C-15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卫闲道大队采购办案区设备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28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卫国道大队采购办案区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卫国道大队采购办案区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卫国道大队采购办案区设备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4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钠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
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设有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律市蒙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碳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碳
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供应商
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痦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製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7、本项甘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
本项月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9口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宗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
每日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赛拉
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犬津市红桥区或阳北路银泰大厦B座901室),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
式: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碰商文件。4.醴商文件费: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律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卫国道大队采购办案区设备项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张贵庄路2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1020303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成阳北路银泰大厦B座9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2-58033109
电子邮件:S1vzbd1123e126.com
赛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交警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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