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潜山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1:39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56-*******
采购单位 潜山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潜山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398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潜山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1******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共计建设1113路前端监控点位,项目服务内容:前端、后端系统维护保养,设备维修更换、网络链路租赁和其他运维部分。服务期一年(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可以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不超过二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项目于2017年9月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负责运维,合同金额为2116.24万元。为保证整个“天网工程”运转的一致性与延续性及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实现系统平稳挂接,同时节约财政资金,避免基础链路重复建设,经专家组成员论证,“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情形,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唯一供应商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龙眠山路以西纬五路以南安庆第二移动通信大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8日2024年07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潜山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138*****398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潜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0556-*******

联系电话:0556-*******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电话:055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天网工程 保障服务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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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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