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潜山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1:39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6-******* | ||
采购单位 | 潜山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潜山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3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6-*******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潜山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1******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共计建设1113路前端监控点位,项目服务内容:前端、后端系统维护保养,设备维修更换、网络链路租赁和其他运维部分。服务期一年(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可以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不超过二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项目于2017年9月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负责运维,合同金额为2116.24万元。为保证整个“天网工程”运转的一致性与延续性及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实现系统平稳挂接,同时节约财政资金,避免基础链路重复建设,经专家组成员论证,“潜山市“天网工程”二期网络链路租赁保障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情形,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唯一供应商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龙眠山路以西纬五路以南安庆第二移动通信大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潜山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138*****398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潜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0556-*******
联系电话:0556-*******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电话:055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1.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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