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乡樊家村会议室周边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非政府采购借平台发布
何家乡樊家村会议室周边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非政府采购借平台发布
浙江启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何家乡樊家村会议室周边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何家乡樊家村会议室周边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JQMCG-GK-******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价(最高限价):******元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项目概况 | 备注 |
1 | 何家乡樊家村会议室周边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开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QQ邮箱:**********@qq.com;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汇入时备注单位名称);
4、联系人:周新果 184*****201。
四、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报名)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招标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9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启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山县浙西世茂城一号楼三楼F3018-F3020),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8月9日09 时30分在浙江启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常山县浙西世茂城一号楼三楼F3018-F3020)。
八、公告发布媒体和期限
1.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公告”栏,常山县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col/col**********/index.html)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其他交易。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
地址: 常山县何家乡樊家村尚书路1号
联系人:陈洁文
联系电话:135*****651
质疑联系人:王有军
质疑联系电话:139*****952
代理机构:浙江启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山县浙西世茂城一号楼三楼F3018-F3020
联系人:周新果
联系电话:184*****201
质疑联系人:王智超
质疑联系电话:**********
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
浙江启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
标签: 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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