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专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专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专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冷库制冷设备,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厨房操作台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2:15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10:30 | ||
预算金额 | ¥2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贺警官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白云边检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贺警官 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附件: | |||
附件1 | ********-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专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比价采购公告附件1-3.docx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专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专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白云边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警官 020-********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为采购人处于白云国际机场T2航站楼民警用餐点采购一批电热六头汤炉、多功能电蒸饭车、多功能餐具消毒柜、商用工作台冰柜、电磁炉、多功能煮面桶、洗碗机、冷库等食堂专用设施设备(具体采购需求见附件1)。
(二)项目预算构成及报价要求
1.本项最高限价21.12万元。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含税费、货物成本费、人工费、交通费、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维护、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3.供应商需按要求填写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资质证明等材料。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则在第一次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如入围第二轮报价,供应商无论是否参与,均需提供书面确认材料。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资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履约时间与地点
履约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履约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白云边检站、T2航站楼(限定区域内)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需求的产品参数供应相关食堂专用设施设备,设备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来源正规,无任何缺陷隐患,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安全标准。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设备安装至指定区域,运输符合设备特性和性能要求,采用防潮、防震、防摔等标准规格包装,免费送货上门并负责免费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工作状态。
3.全部设备完成安装调整后试运行不少于5个日历日,并根据调试及试运行情况进行整改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签署书面单据。
4.所有设备提供不少于24年质保服务。质保期从全部设备安装运行且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指派具有经过厂家认可的维修工程师和售后维修人员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同型号全新的设备,以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
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故障电话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到场,并在24小时内修复。产品1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提供备机服务;同一台设备的主要部件1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须于1个工作日内无偿更换同规格的设备。
质保期结束前,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须由成交供应商或其设备制造商负责修理。
5.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操作、简易维修、保养等方面培训服务,直至能独立操作。培训方式不限于实地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不限于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技术性能;设备安装、维护、操作、故障分析、排除等。
6.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外包给其他经营实体或个人。
7.供应商人员提供服务操作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态度良好,服务优质,遵守采购人有关保密、技术维保、安全等管理规定。
8.本项目履约地点涉及采购人各执勤点处于机场口岸限定区域,成交供应商因履约进入机场口岸限定区域需遵守采购人及口岸相应区域管理制度。采购人仅提供办理通行证件必要协助,不承诺机场口岸限定区域通行证件办证审批通过(具体机场公安部门审批为准)。
(六)验收标准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②符合需求方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2.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未启封全新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货物无瑕疵、无污染等问题,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达到国家安全要求。
3.供应商能够按照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七)结算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正式有效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尾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验收单(据)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正式有效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尾款全部付清。
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提供等额正式有效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4.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至成交供应商的银行账户。
5.如成交供应商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采购人在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后,有权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该等额款项。
(八)采购文件获取
自公告之日起直接在本网页获取。
(九)报价资料
1.经营、履约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
4.对公开户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
5.供应商声明函(可参考附件3),要求对采购需求实质内容做出承诺,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预算、资质要求、质量服务要求,如有其他有利于项目的服务承诺和采购人员工优惠的,可以一并做出;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记录网站截图资料;
7.其他资料(信用证明、资格证书等)如有,请一并提供。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壹份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材料收取后不退。
(十)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资料应密封包装邮寄或直接送达。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人工签收时间为准,务必在资料包装封面标注“食堂专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字样。
收件人:贺警官 020-********
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
(十一)报价期限及延期
若在2024年7月25日10时30分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若不足三家,从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以上所有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且完全响应,不接受部分响应。各报价商参与投标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请报价商务必认真阅读项目要求,在提交报价材料前确认核实商品品牌型号、库存、运费等自身履约的情况,避免出现盲目报价后不能按照项目需求履约的情况。
2.采购人有要求报价商就需澄清报价资料进行说明或补充的权利,报价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补充或澄清,补充或澄清资料不得对原报价做出实质性改变,如报价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或澄清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购结果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以采购人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最终采购结果公告为准,不论成交与否,不再另行单独通知报价商,请各位报价商密切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动态,感谢各位的支持和参与,期待与各位的合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标签: 食堂专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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