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中间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中间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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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中间柜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QZC-*******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ZC-*******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19万元
采购需求:为甘井子区人民法院采中间柜。(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注: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相应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将相关材料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全玲玲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同德路与怡宁街交汇处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本级)

联系人: 孙鹏宇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间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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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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