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鹤大高速牡丹江至宁安段上行线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关于《鹤大高速牡丹江至宁安段上行线大修工程建设方案》的评审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黑咨能源字[2016]66号、黑咨能源函[2016]6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批复由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鹤大高速牡丹江至宁安段上行线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6〕210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高等级公路通行费支出计划,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大高速牡丹江至宁安段上行线大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鹤大高速公路牡丹江至宁安段上行线K449+652~K473+100。
2.3建设规模:对鹤大高速牡丹江至宁安段上行线23.450㎞路段进行大修。
土建工程包括全线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502,349㎡(其中5cm厚254658㎡,7cm厚247691㎡)、旧路面处理、维修桥梁涵洞、增设排水设施、路基边坡顺接等。
交通工程包括重划路面标线12,337.3㎡ ,维修利用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22,462m,维修利用路侧波形梁护栏21,363m,维修利用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288m;维修利用防眩板23,448m,维修及更换附着式轮廓标951块。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49日历天,2016年9月10日~2017年8月25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2004);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合同段划分:共划分二个合同段,同一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两个合同段同时投标。
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估算金额 (万元)建设地点
A1对鹤大高速牡至宁安段上行线23.450㎞路段进行大修。全线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502,349㎡(其中5cm厚254658㎡,7cm厚247691㎡),共涉及大桥277.24m/1座、中桥237.56m/4座、主线上跨立交桥272.86m/4座;桥面加铺沥青混凝土(含桥头搭板)10,482.5㎡ ,更换桥头搭板11块,更换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193.09㎡,更换伸缩缝装置252.7m;设置集水井17处,利用原有急流槽14个,新建急流槽3个;对1处互通式立体交叉(温春互通)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29,656㎡。6746鹤大高速牡丹江至宁安段上行线,起点为鹤大高速牡丹江南站广场南端,终点为鹤大高速宁安市牡丹江南岸宁红分离桥黑白交界处,桩号K449+652~K473+100
A2对鹤大高速牡至宁安段上行线23.450㎞路段进行大修。重划路面标线12,337.3㎡ ,维修利用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22,462m,维修利用路侧波形梁护栏21,363m,维修利用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288m;维修利用防眩板23,448m,维修及更换附着式轮廓标951块。56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
(1)资质要求:
A1合同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无不良业绩,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A2合同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无不良业绩,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A1合同段:近五年(2011年-2015年)累计独立完成至少25公里以上(含25公里)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含路面大修、改扩建或新建),同时独立完成至少3座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含改扩建)或3座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工程施工。
A2合同段:近五年(2011年-2015年)累计独立完成至少25公里以上(含25公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含路面大修、改扩建或新建)项目,同时独立完成至少3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含路面大修、改扩建或新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2014年度、2015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人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参加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3.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218.7.6.54:8083/traffic网站,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进行现场核实并确认审批,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完成该项目网上报名后,请于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16 年 8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图纸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 30日 9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至 9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号
联 系 人:么先生
电 话:139*****777
招标代理: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 系 人:赵女士 金女士
电 话:****-********
传 真:****-********
2016年8月8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A1合同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无不良业绩,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A2合同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无不良业绩,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申请合同段估算价的70%;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有申请合同段估算价总和的15%。

注:1.表中近三年来是指2013年~2015年。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年平均营业额为财务会计报表中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A1合同段:近五年(2011年-2015年)累计独立完成至少25公里以上(含25公里)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含路面大修、改扩建或新建),同时独立完成至少3座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含改扩建)或3座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工程施工。
A2合同段:近五年(2011年-2015年)累计独立完成至少25公里以上(含25公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含路面大修、改扩建或新建)项目,同时独立完成至少3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含路面大修、改扩建或新建)项目。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完成是指工程在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201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期间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5、本次招标不接受2014、2015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人进行投标。
6、不存在行贿犯罪查询不良记录。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A1合同段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1名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10年以上工作经验,8年以上高速公路土建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公路土建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
项目经理备选人1名
项目总工1名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10年以上工作经验,8年以上高速公路土建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公路土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备选人1名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提供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必须全本复印。
3.应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在“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如从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4.上述工作时间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5.道桥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桥工程专业。

资格审查条件(A2合同段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5年以上专业经验,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企相符。
项目经理备选人1名
项目总工1名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专业经验,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
项目总工备选人1名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提供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必须全本复印。
3.应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在“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如从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上述工作时间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 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办法本条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则可采用以其财务能力中过去三年(2013~2015年)的年平均营业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第一信封)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资格审查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未出现投标报价或其他选择性报价。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初步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第二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2.1.2资格
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在初步施工组织计划中承诺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包括总工期、节点工期)、安全目标均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
(9)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资格审查中所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10)资格审查资料应与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填报的“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的一致,不存在较大偏差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解释的内容。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 列 内 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2.2.2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一定的幅度K后的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b.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保持不变。
c.降低幅度K值的确定:降低幅度K在开标现场确定,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在公证员监督下在1.0%、1.2%、1.4%、1.6%、1.8%、2.0%、2.2%、2.4%、2.6%、2.8%、3.0%十一个值中现场随机抽取。
(4)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1)施工组织设计0分
2.2.4(2)项目管理机构0分
2.2.4(3)评标价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2.2.4(4)其他因素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3投标报价错误
及修正此款内容不适用。
3.1.4此款内容不适用。
3.1.5此款内容不适用。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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