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锦园住宅小区道路标线及健身跑道彩色喷涂招标公告
城投锦园住宅小区道路标线及健身跑道彩色喷涂招标公告
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投锦园住宅小区道路标线及健身跑道彩色喷涂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1482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锦园小区跑道喷涂及道路标线 一、跑道彩色喷涂: 使用材料名称:双组份喷涂漆 施工步骤: 1.基层处理:需要对基层表面进行彻底清除杂物,确保表面干净无污。 2.测量出标线位置,长度,宽度,并在地面进行标记。 3.黏贴美纹纸,确保施工现场对颜色的区分。 4.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喷涂施工,等喷涂地面完全干燥后,进行下一个环节施工。 5.间隔20米做路面标识、喷字。 6.待漆面完全干燥后,可以开通交通。 7.对施工完毕的车辆及工具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二、道路标线: 使用材料名称:双组份热熔喷涂漆 施工步骤: 1.施工前准备,对施工区域进行清洁,确保地面干燥无灰尘。 2.底漆涂布,提高标线的耐久性,增强涂料与地面的附着力。 3.划线施工,由专业人员进行划线施工,按照预定的标线位置宽度进行划线。 4.施工完成后,进行对路面的垃圾处理。 三、以上合计工程量约1200平方米。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③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近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执业等不良记录(包含行政处罚等)⑤具备在海拉尔区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19日14:00至2024年7月24日14: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单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5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单价报价*1200平方米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工程)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500-1000 | 0.80% | 0.80% | 0.50% | |
1000-5000 | 0.50% | 0.50% | 0.30% | |
5000-***** | 0.30% | 0.25% | 0.10% | |
0.10% | 0.10% | 0.05% | ||
0.05% | 0.05% | / | ||
*****0 以上 | 0.01% | 0.01% | /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付款方式:合同履行完成支付97%,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全额支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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