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新昌县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昌县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于2024年7月18日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单 | 企业资质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管理班子证书及编号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B、C) | 社保(2024.3—2024.5) | 工期(日历天) | 资质动态核查 | 质量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浙江鑫达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孙洋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023***** | 项目经理:孙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233*****023*****; 技术负责人:李美,高级工程师证G**********; 施工员:王怡航,施工员证 质量员:沈云其,质量员证033*****000********; 资料员:朱佳萍,资料员证033*****933********; 材料员:李根明,材料员证033*****933********; 劳务员:马佳效,劳务员证033*****933********; 安全员:蒋伟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建安C3(2020)*******。 | 马保龙:浙建安A(2008)*******; 吴其根:浙建安A(2021)*******; 富建明:浙建安A(2013)*******; 孙洋:浙建安B(2021)*******; 蒋伟平:浙建安C3(2020)******* | 符合 | 160 | 合格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4568127 | 98.76 |
否决投标情形: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依据 |
1 | 浙江一舜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①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
2 | 绍兴启阳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参加答辩 |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3)技术评审第⑧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
3 | 浙江金华中瑞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参加答辩 |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
招标人(盖章):新昌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新昌县鼓山西路650号,电话:0575-86038003
代理机构(盖章):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先生,电话:0575-86505919
日 期:2024年 7 月 19 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0575-86229331。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5-8693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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