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前期调研公告
海滨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前期调研公告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要求,拟对我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开展前期市场调研工作。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单位参与调研论证。现将相关论证信息公告如下:
一、调研项目名称:
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前期调研。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
2、提供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制造商《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交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要求:
1、以上所有资质,不全者不允许参与调研论证。
2、参与调研论证的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承担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合作客户名单和合同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报价单以下表为模板,填全空白处内容即可)。
4、以上资料盖章、法人签字后以扫描件形式存入一个文档,连同报价单电子版发送到如下指定邮箱。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计年使用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 | 总价 | 备注 |
医用液氧 | 99.50% | 吨 | 400 | 含税含运费 |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下午17:00之前将调研全部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rmyy0817@163.com。
五、报名联系人:
冯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022-********
报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物资采购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2024年07月19日
标签: 医用液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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