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和眼动分析仪招标公告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和眼动分析仪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和眼动分析仪)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行政区域 西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5: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慧、张海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航天大道与包茂高速交汇处东南角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层1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和眼动分析仪)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C-******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和眼动分析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将货物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可自报最短供货期。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将货物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可自报最短供货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眼动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3)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4)提供拟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4年1月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8)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合同包2(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3)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4)提供拟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产品制造厂家直投不需要提供;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4年1月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9)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 shaanxi/ );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13日09:00~9:30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层1806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西安市航天大道与包茂高速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层1806室

联系方式: 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慧、张海

电话: 029-********

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休克治疗仪 医疗设备 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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