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签字盖章原件
山西闽光新能源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
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上石村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2.2 招标范围:投标人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对
招标人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含焦炉煤气制LNG联产合成氨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
告进行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出具验收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并满足发包方要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业务范围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同类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
告编制业绩。
注:(1)同类型指竣工验收范围包含炭化室高度≥4.3米的焦炉。
(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及体现工程特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提供的业绩均应清晰、可鉴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9日至7月24日,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送至招标人工程
招标组或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邮箱(mgxnyzbz@163.com)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报名资料中需注明指定联系人的姓名、电话、邮箱。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账 号:0510 0326 0920 0108 63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翼城支行
接收人: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保证金汇
款备注:山西闽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目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应放
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sxtba.com)、采购与招
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上石村
联系人:张工、庞工
电 话:(0357)5590332
电子邮箱:mgxnyzbz@163.com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投标人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投标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投标人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投标文件中,即视为递交投标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