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园林绿化局惠济、迎薰公园座椅配套及标识系统招标公告
平遥县园林绿化局惠济、迎薰公园座椅配套及标识系统招标公告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遥县园林绿化局的委托就惠济、迎薰公园座椅配套及标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pyzc*******
二、项目名称:惠济、迎薰公园座椅配套及标识系统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两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可以响应全部,也可以响应一包或多包。
第一包: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惠济公园座椅配套设施 | 具体配置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 项 | 1 |
2 | 迎薰公园座椅配套设施 | 具体配置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 项 | 1 |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44万元。
第二包: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惠济公园标识系统 | 具体配置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 项 | 1 |
2 | 迎薰公园标识系统 | 具体配置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 项 | 1 |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5万元。
2、谈判范围:包括货物或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完工时间:2016年9月1日前。
4、交货地点:平遥县惠济公园、迎薰公园。
5、付款方式:货物或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的90%,若质量和服务都没有问题,12个月后支付剩余10%货款。
四、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4、联系电话:****-*******
5、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30
2、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具体事宜本次谈判若有变更事项,我们将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公告,敬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遥县园林绿化局
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
联系人:师新雯联系电话:135*****616
集采机构: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一楼
邮政编码:031100邮箱:pyzc5510@163.com
联系人:王健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遥柳根路分理处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8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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