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康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康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ZJAK-CG-*******
项目名称:安康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安康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2024年9月底前完成安康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2024年10月底前完成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并于上级平台联网)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3.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购买须知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6日18时00分,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网上投标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联系电话:183*****600);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名称: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13号
联系方式:177*****389
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一幢一单元二层203室
联系方式:183*****600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3*****600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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