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档案管理工作比选公告
重点档案管理工作比选公告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重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比选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1.项目名称:重点档案管理工作
采购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心怡,********
2.采购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协助完成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据采集服务。完成数据备份、数据转换、数据挂接、数据使用维护和培训等工作。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4.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5.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加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5)对承担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和经验;
(6)在相关行业具有一定项目实施经验,近年规范化和采集或档案规范及数据采集服务的业绩丰富;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相关质量保证体系;
(8)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9)服务团队应有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专职人员;
(10)熟悉行业内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政策;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12)服务单位应能够提供正式发票(不包括往来款收据、非经营性收款收据)。
6.比选文件:免费。
7.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1223会议室。
(3)领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比选文件答疑时间截止:2024年7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参选文件或参选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30。
12.参选、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1223会议室。
标签: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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