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加固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单位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彻底消除通信管道的安全隐患,保障集团通信资源完好及平稳运行,本项目计划对全省高速公路(除京哈高速盘锦到葫芦岛改扩建段、沈康四期路段以及奈营高速阜新至奈曼段)满足下列情况的桥梁通信管道进行加固。
按通信管道锈蚀破损的严重程度分为ABC三类。A类为严重锈蚀、已脱落或有脱落风险的;B类为锈蚀不明显或少量锈蚀;C类为外观较好,无锈蚀破损痕迹的。此次通信管道加固针对以下4种情况:
(1)对于跨铁路桥梁的托架,本次全部加密并对原有锈蚀严重已不具备承载能力的托架进行拆除。
(2)对所有破损程度达到A类的桥梁托架进行加密。
(3)对所有破损程度达到A类的管道进行更换。
(4)对2012年以前建设的桥梁且破损程度达到B类的托架进行加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加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
(1)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加固工程的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及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等。
(2)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加固工程的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检测验收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等)。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约为97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31日,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024年9月1日~2024年11月20日(开工至完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机电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在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企业业绩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在近5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设计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包含通信系统工程)。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机电施工任务的成员)在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施工合同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机电工程的施工(施工内容必须包括通信系统工程)。 |
主要人员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机电施工任务的成员)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机电施工任务的成员)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机电施工任务的单位承担,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他成员(如有)。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4-********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24-********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电 话:024-********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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