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灾害防御市县级专业数据汇集应用建设─数据应用终端系统软硬件建设分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灾害防御市县级专业数据汇集应用建设─数据应用终端系统软硬件建设分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灾害防御市县级专业数据汇集应用建设─数据应用终端系统软硬件建设分项工程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广东省地震局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6: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见附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现场开标。
预算金额 ¥4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
采购单位 广东省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大院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2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邮箱:songyanlei2020@gd.gov.cn)
附件:
附件1 24A-179F采购文件+协议.zip

项目概况

广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灾害防御市县级专业数据汇集应用建设─数据应用终端系统软硬件建设分项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4A168HG179F

项目名称:广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灾害防御市县级专业数据汇集应用建设─数据应用终端系统软硬件建设分项工程

预算金额:4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灾害防御市县级专业数据汇集应用建设─数据应用终端系统软硬件建设分项工程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编号:GPCGD24A168HG179F

(1)采购内容:广东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灾害防御市县级专业数据汇集应用建设─数据应用终端系统软硬件建设分项工程

(2)交货期:

包组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成果;

包组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

(3)交货地点:广东省21个地市,详见需求书。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本项目包组1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包组2为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7)本项目包组1接受联合体投标(含牵头方,不超过两家联合)。

包组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包组1接受联合体投标(含牵头方,不超过两家联合)。包组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461.16万元,其中包组1:210万元,包组2:251.16万元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包组1适用: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5.已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包组2适用: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参与投标/报价的,提交总公司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扫描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相关承诺;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地震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大院1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三楼            

联系方式:020-********(邮箱:songyanlei2020@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  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范工程 地震灾害 硬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