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汇交的数据库质量检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汇交的数据库质量检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汇交的数据库质量检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20,000.00
最高限价(元):1,02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要求
1.工作内容
以自然资源部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文件、标准、技术导则等为依据,开发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对汇交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等成果数据库进行的质量检查,从而实现数据格式标准化。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数据库格式符合性、数据完整性、空间数学基础与数据格式正确性、基本空间拓扑关系一致性等方面,可以生成检查工作报告。
(1)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实施方案、技术设计、软件设计。
(2)开发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应包含规划自检和检查功能,自检模块提供各市县使用。
(3)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用户手册、用户培训计划、测试报告。
(4)开展汇交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
(5)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技术总结、工作总结等。
(6)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
2.提交成果
(1)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实施方案、技术设计。
(2)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源程序(包括源代码、可执行文件、安装光盘、安装说明等)。
(3)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文档成果,包括软件设计、用户培训计划、软件用户手册、测试报告等。
(4)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汇交的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5)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技术总结、工作总结等。
(6)按甲方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成果。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1)《关于印发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范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1003号);
(2)《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33号);
(3)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76号);
(4)项目实施期间,国家和省下发的文件、技术标准和技术导则等;
(5)甲方其他技术需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其他要求
(1)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可分发,含自检和检查两部分功能。
(2)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可以生成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数据库检查明细项情况、检查结论等;
(3)本项目所检查的数据库属于受控数据,乙方需重视数据安全,要做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保守工作秘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和数据安全的法规政策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管理规定。
★(四)采购标的实施的时间: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
(2)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相关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发;
(3)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汇交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阶段履约验收标准
(1)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的实施方案、技术设计。
(2)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用户手册、软件设计、用户培训计划。
2.总体验收标准
(1)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源程序(包括源代码、可执行文件、安装光盘、安装说明等)。
(2)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测试报告。
(3)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技术总结、工作总结。
(4)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汇交的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在规划成果数据库检查阶段,乙方需安排3名以上固定技术人员开展驻场服务,保障成果数据库检查软件的安全运行。
2.乙方需提供技术支持电话,解答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
3.乙方需承诺免费维护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工具2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的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技术设计。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相关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发;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汇交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地点为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携带CA锁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授权人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邮箱地址: lnhjxm2255@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峻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