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南滨石林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汕头市濠江区南滨石林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濠江区新城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石林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07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区南滨石林公园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6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汕头市濠江区南滨石林公园项目工程占地面积约300 亩,总投资约人民币5200万元。项目内容包括:利用现有建筑,修建古建博物馆、生态酒店,作为展示文化及接待的场所;利用现有建筑框架结构,修建观景长廊;搭建延伸观海栈桥,将周边小岛纳入景观系统;设置较集中的配套服务区,提供公厕/售卖亭/单车租赁等配套服务,完善旅游功能,满足人流需求;完善景区内交通道路和停车条件等。
2、报价人应负责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专家评审)、节能评估报告(含专家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专家评审)、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专家评审)、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含专家评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含专家评审)等;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三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报价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是: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有效期两个月;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七、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的日期必须为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时间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 8月15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 8月 18日上午10时00 分(提前半小时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十、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谈判时间:2016 年 8月18日上午10时00 分。
十二、谈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 8日至2016年8月10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濠江区新城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47*****83987.rar">1.委托协议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8日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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