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宜宾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一、本项目经宜宾县发展与改革局以宜县发改社事[2016]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县发改比选备案[2016]2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宜宾县妇幼保健院 |
项目名称 | 宜宾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
建设地点 | 宜宾县柏溪镇 |
实施时间 | 15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装修业务用房3398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县级财政资金和自筹 |
其他 | / |
施工1 | 宜宾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3)其他要求:
a.2012年以来具备二个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b. 拟任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 c. 技术负责人资格:工程师,专业:机电工程。d. 以A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必须于报名截止前将开户许可证传真至****-*******。e.如是联合体参加比选,比选申请人应按《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比选文件》(2007年版)第三章比选公告中比选公告格式后注释和说明第⑦条办理。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08月0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08月11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天仙桥支行
账 号:****************001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6年08月1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县妇幼保健院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宜宾县柏溪镇
邮 编:6446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1- *******
传 真:0831- *******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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