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烟草专卖局罚没烟草物品销毁处置方案

曲靖市马龙区烟草专卖局罚没烟草物品销毁处置方案

(2024年第1号)

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专〔2023〕135号)、《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阳光处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烟办综〔2024〕6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曲靖市马龙区烟草专卖局2023年12月31日前罚没卷烟阳光销毁处置工作,确保罚没卷烟、罚没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阳光销毁处置彻底,程序规范,不留隐患,全面履行专卖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防范罚没烟草物品管理风险,切实提高专卖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 本销毁处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专卖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罚没烟草物品销毁工作,全面加强罚没烟草物品仓储、运输、销毁等环节管理监督。

二、销毁原则

为确保罚没卷烟、罚没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阳光销毁处置,坚持依法处置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就近就便、适度集中、定点处理、便于监管的原则,选取适宜的销毁方式;坚持无害化处理原则,防止在销毁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坚持安全彻底原则,确保销毁彻底,使其丧失烟草物品功能属性,无法用于制假或提取烟碱。

三、销毁依据

《国家烟草专卖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专〔2023〕135号)、《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阳光处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烟办综〔2024〕61号)文件。

四、任务目标

严格遵循《国家烟草专卖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专〔2023〕135号)、《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阳光处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烟办综〔2024〕61号)要求,分层分类细致做好罚没卷烟、涉案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清点工作,分类建立台账;健全完善罚没卷烟出库、入库台账,确保实物、账册与案件一一对应,与涉案标的物保持完全一致;严格做好待销毁罚没卷烟、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清点核对工作,确保待销毁物品实物与案件、与台账一一对应,且待销毁罚没卷烟、罚没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对应案件办理完结,法定程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齐全;严格罚没卷烟、罚没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销毁程序,确保审批手续和流程完整规范,建立规范完整的销毁台账、销毁影像痕迹资料,确保销毁过程记录清晰完整。

五、销毁工作要求

(一)前期准备。

我局已对仓储罚没卷烟物品、罚没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一一对照案件、涉案标的物和库存实物,进行了及时全面清点,分类分案堆放,健全完善出库、入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专〔2023〕135号)、《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阳光处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烟办综〔2024〕61号)文件要求,全面复核了待销毁罚没物品的销毁条件,确保待销毁罚没卷烟、罚没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对应案件均已办理完结,法定程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齐全。

(二)建立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协调工作机制

我局建立了由分管专卖的领导牵头,以专卖为主,内管、法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协调工作组。

销毁主体:由查处案件或接受其他有关单位委托的本烟草专卖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专卖监督管理科实施。

监销部门:由内管、法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数量清点并核实共同参与监督销毁。安保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维护。

监督单位:马龙区财政局、有关执法机关(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邀请)、公证处(进行公证)。

新闻媒体监督单位:马龙区融媒体中心

(三)承接罚没卷烟(电子烟)、涉案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销毁单位的选取

1、本区局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协调工作组按要求选取了曲靖云能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为本次罚没卷烟销毁单位;市专卖局统一选取的云南烟草机械有限公司为罚没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销毁单位。该销毁单位具备了相应资质和技术要求、能力。采取焚烧销毁方式进行销毁,符合环保处置条件。

2、本区局已征求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协商合理确定罚没电子烟的销毁方式,保证销毁方式为将电子烟全部拆卸,分为烟具、电池、烟油等,碾压毁型,将所有产生的废弃物清扫后装箱运输至垃圾焚烧企业焚烧处置。

3、本区局按照市局确定的涉案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销毁单位的进行销毁。

(四)销毁费用及变卖产生的收入

1、销毁费用,本区局由分管专卖的领导牵头组织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协调工作组与选取的承接罚没卷烟销毁单位共同磋商,确定了销毁单价,形成了会议纪要,签订处置协议,费用支出从专卖管理经费中列支,在处置后,对方提供合规票据后及时支付。

2、变卖涉案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产生的收入,本区局按照市局与涉案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销毁单位的协议进行办理。

(五)销毁时间。

1、本区局计划于2024年7月20日组织销毁罚没卷烟(电子烟),原则上按预定的日期当日销毁,做到日事日毕。客观原因无法当日内销毁的,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超过7月30日。

2、本区局计划于2024年7月20日开始组织销毁罚没涉案烟草机械及涉案含有金属的物品,确保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

六、监督管理。

本区局将严格组织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协调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对销毁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严格罚没烟草物品类别、品牌、规格分批分类依次进行销毁,制作现场销毁记录,并拍照、摄像,全程记录销毁情况。销毁时公证部门参与监督,对销毁工作进行现场公证,并出具公证文书。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工作协调工作机制涉及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罚没烟草物品仓储管理和销毁的重要性与严肃性,充分发挥烟草专卖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将罚没烟草物品仓储管理和组织销毁落实落细,不出纰漏。

(二)严格程序,规范档案。在组织销毁过程中,务必依法依规,严格审批程序,严肃纪律规矩,做到理清一批,销毁一批,对来源不清、档案不明的,严禁擅自销毁,严格落实销毁物品核实;销毁主责部门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全程影像记录、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监销台账备查等工作,纸质材料与照片、视频同步进行,销毁结束后归档备查,确保专卖品按处置流程完全销毁,切实防范专卖品销毁管理风险。

(三)强化监管,严肃问责。监销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销毁时由至少两名专卖人员,监销部门内管、法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安保等部门至少派1名工作人员到场全过程监销,销毁过程不得产生安全、消防、环保、流失等隐患。对发现截留、替换、挪用、变卖、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假冒伪劣卷烟,或保管不当、销毁不彻底造成流失的,移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宣传报道,展示战果

党群科协调县融媒体,加强销毁过程宣传报道,充分展示专卖执法部门打击烟草非法经营工作战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公开公示物品管理信息。

专卖监督管理科要严格落实罚没烟草物品管理有关信息公开要求,对上报公开公示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公示信息准确无误,并在国家局、省局统一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公示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关键信息,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全面公开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名单、集中销毁信息;定期在政务网站、政务中心公示栏、区局公示栏公示我局罚没烟草物品处置进展和管理情况,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确保处置全流程在阳光下运行,严防违规处置风险。

(六)安全管理。

安全保卫科要加强销毁处置场地的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处置企业规范用电、用气,确保拆解、毁型、搬运、装卸作业行为规范,现场安全。

附表一.假冒伪劣卷烟销毁清单(明细)

二.涉案烟草机械销毁明细表

曲靖市马龙区烟草专卖局

2024年7月8日



假冒伪劣卷烟销毁清单(明细)

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烟草专卖局 日期:2024年7月8日

序号

案件编号

品规

数量(万支)

备注(84mm/94mm/

异型包装)


1

马龙区局办2023第04号

云烟(紫)

0.04

84mm


2

马龙区局办2023第33号

云烟(紫)

2.246

84mm


红河(软甲)

1.48

84mm


红塔山(硬经典100)

0.26

84mm


云烟(软珍品)

0.56

84mm


红塔山(硬经典)

0.784

84mm


3

马龙区局办2023第19号

红河(软甲)

2

84mm


4

马龙区局办2023第35号

云烟(紫)

0.438

84mm


云烟(软珍品)

0.174

84mm


5

马龙区局办2023第06号

云烟(紫)

0.88

84mm


6

马龙区局办2023第06号

云烟(软如意)

1

84mm


7

马龙区局办2023第21号

云烟(紫)

0.04

84mm


8

马龙区局办2023第38号

红塔山(硬经典)

0.02

84mm


9

马龙区局办2023第11号

云烟(紫)

3.2

84mm


云烟(软珍品)

0.94

84mm


10

马龙区局办2023第25号

云烟(紫)

1.92

84mm


11

马龙区局办2023第30号

云烟(紫)

0.04

84mm


12

马龙区局办2023第20号

KABAUNG(卡崩烟)

0.2

70mm


13

马龙区局办2023第31号

云烟(紫)

0.04

84mm


14

马公(森警大队)立字〔2022〕10号

红河(软)

19.8

84mm


红山茶(软)

19.8

84mm


合计

55.862



清点人: 审核人:



涉案烟草机械销毁明细表

单位:曲靖市马龙区烟草专卖局 日期:2024年7月8日

序号

案件编号

涉案烟草机械名称

规格

数量

(台套)

序号

案件编号

烟草专用机械名称

规格

数量
(台、套)

1

马公(经)立字〔2017〕26号

顺流式管式烘丝机

直径1.4米*长7.2米

1

直刃滚刀式切丝机(4刀头)

长2.4*宽0.8*高1.6米

1

振动式筛分机

长3.05*宽0.5*高0.8米

1

输送振槽

总长16米.64*宽0.5米

3

隧道式烟叶(烟丝)回潮机

长3.5*宽0.45*高1.0米

2

真空回潮机

长4.6*直径1.83米

1

滚筒式加香机(含加香泵)

长4.74*直径1米

1

蒸汽锅炉

DZG4-1,25-M

1

2

马公(经)立字〔2017〕27号

顺流式管式烘丝机

直径1.4*长8米

1

曲刃滚刀式切丝机(8刀头)

刀门宽度0.4米,高度0.15米

1

振动式筛分机

宽0.5米

4

隧道式烟叶(烟丝)回潮机

长3.5*宽0.45米

3

真空回潮机

长4.6*直径1.83米

1

滚筒式加香机(不含加香泵)

长5.46米,直径1.22米

1

立式打叶机(含分飞除尘系统)

直径0.955米,高度2.65米

5

带式输送机

宽0.51米,高0.55米,总长21.8米

3

卧式锅炉

DZG4-1,25-M

1

立式锅炉

LHS0.5-0.7-YQ

1

3

马公(经)立字〔2017〕30号

顺流式管式烘丝机

直径1.22*长7.37米

1

直刃滚刀式切丝机(4刀头)

长2.3*宽0.7*高1.6米

1

隧道式烟叶(烟丝)回潮机

长3.5*宽0.35*高1.0米

3

切尖解把机(无解把功能)

长0.64*宽0.6*高1.05米

1

燃油锅炉

WNS1-1,0-Y/Q

1

4

马公(经)立字〔2018〕21号

隧道式叶片、叶丝回潮机

长3.5米,宽0.45米,长3.5米,宽0.4米

2

直刃水平式滚刀切丝机

刀门宽度0.3米

2

管式滚筒烘丝机

筒径1.2米,总长6.9米

1

振动式输送机

长3.9宽0.4米,长2.8宽0.5米

2

振动式筛分机

长3.7宽0.5米

1

立式打叶机

直径0.9米,高2.7米

1

罐式真空回潮机

直径1.1长3.4米

1

卧式锅炉


1

立式铁皮水箱


1

5

马公(经)立字〔2019〕20号

隧道式叶片、叶丝回潮机

长3.6宽0.5米

1

立式打叶机组

高2.7米,直径0.9米(含除尘器)

2

卧式燃油锅炉

0.5-0.69-YQ

1

6

马公(经)立字〔2019〕19号

隧道式叶片、叶丝回潮机

长3.5宽0.45米

2

管式烘丝机

管径1总长1.5米

1

振动输送机

长3.9宽0.5米

1

振动输送机

长3.2宽0.5米

1

振动输送机

长3.4宽0.5米

1

振动输送机

长3.8宽0.5米

1

加香机(不含加香泵)

直径1长4.6米

1

振动式筛分机

长3.8宽0.5米

1

卧式燃油锅炉一套(含燃烧器)

1T/H

1

春城牌电子秤

TCS-200

3

可升降式皮带输送机

长7.5宽0.9米

1

发电机组一套

50KW

1

手动液压杆腿式装卸车

CTY

2

加油机(流量计)

KMQ-60

1

润腾发动机

R300

1

自制非标准品油罐

8立方

1

7

马公(经)立字〔2019〕47号

自行拼装液压打包机


1

8

马公(经)立字〔2020〕1号

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2

9

马公(经)立字〔2020〕2号

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10

马公(经)立字〔2020〕47号

自行拼装液压打包机


2

11

马公(经)立字〔2021〕002号

自行拼装液压打包机


2

12

马公(经)立字〔2021〕13号

自行拼装液压打包机


1

13

马公(经)立字〔2021〕9号

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14

马公(经)立字〔2021〕18号

自行拼装液压打包机


1

15

马公(大)立字〔2021〕57号

立式液压打包机

YCIIM-A

1

立式液压打包机

YL90L-A-A

1

16

马公(月)立字〔2021〕75号

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17

马公(纳)立字〔2022〕107号

电动式粉碎机

30千瓦

1

18

马公(张)立字〔2022〕194号

自行拼装液压打包机


1

19

马公(经)立字〔2022〕20号

自行拼装液压打包机


1

20

马公(经)立字〔2022〕1011号

自行拼装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21

马公(大)立字〔2022〕22号

自行拼装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22

马公(经)立字〔2023〕25号

自行拼装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春城牌磅秤


1

23

马公(经)立字〔2023〕37号

手摇式打包机


1

24

马公(经)立字〔2023〕38号

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25

马公(纳)立字〔2023〕20号

简易式压包机


1

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26

马公(旧)立字〔2023〕109号

自行拼装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27

马公(大)立字〔2023〕26号

自行拼装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28

马公(大)立字〔2023〕27号

自行拼装简易式液压打包机


1

29

马公(纳)立字〔2024〕5号

简易式切丝机

刀门宽度0.3米,长1.35米,宽0.48米,高0.9米

1

简易式切丝机

刀门宽度0.13米,长1.15米,宽0.38米,高10.2米

1

30

马公(经)立字〔2024〕76号

简易式压包机

YC132M-4

2

31

马公(经)立字〔2024〕6号

简易式切丝机

刀门宽度0.2米,长0.9米,宽0.44米,高0.86米

1

简易式切丝机

刀门宽度0.12米,长0.8米,宽0.45米,高1.03米

1

合计




109

清点人: 审核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罚没 销毁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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