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市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07月19日 17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25日 17时00分 |
---|---|
联系人 | 谷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489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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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5.******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7日 17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为止 |
资质(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团队需具有三年以上微信公众号运营经验,且有公共就业服务领域新闻采编经历,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新闻记者证》的优先考虑;(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1.响应人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http://zjfw.beijing.gov.cn/)报名参与,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为电子版)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guguoli@rs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全称)。 2.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
有无回避情况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项目内容 | 为加强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全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就业在北京”微信公众号服务实效性,进一步扩大公共就业服务的覆盖面和知晓度,提升“就业在北京”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加强做好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 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以“就业在北京”服务品牌为引领,刊登就业创业政策,本市及全国的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开设现场招聘、直播预告、制造业岗位、服务案例、求职训练营专栏,以及各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新闻,满足不同群体的求职和各区宣传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服务性能,提升服务品质,营造出政府推动、社会关注、群众受益的良好氛围,助力我市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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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5.******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7日 17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为止 | ||
资质(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团队需具有三年以上微信公众号运营经验,且有公共就业服务领域新闻采编经历,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新闻记者证》的优先考虑;(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1.响应人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http://zjfw.beijing.gov.cn/)报名参与,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为电子版)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guguoli@rs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全称)。 2.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 ||
有无回避情况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项目内容 | 为加强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全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就业在北京”微信公众号服务实效性,进一步扩大公共就业服务的覆盖面和知晓度,提升“就业在北京”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加强做好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 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以“就业在北京”服务品牌为引领,刊登就业创业政策,本市及全国的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开设现场招聘、直播预告、制造业岗位、服务案例、求职训练营专栏,以及各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新闻,满足不同群体的求职和各区宣传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服务性能,提升服务品质,营造出政府推动、社会关注、群众受益的良好氛围,助力我市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
联系人 | 谷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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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489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谷先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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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489 | 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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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微信公众号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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