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蒙高速一期工程管理区建设完善工程土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亳蒙高速一期工程管理区建设完善工程土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一)项目名称:亳蒙高速一期工程管理区建设完善工程土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AHTKJS-2024-55号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人: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亳蒙高速一期工程管理区(项目地址:涡阳县标里镇,亳州机场以北500m)建设完善工程主要涉及管理区周围场地填土整平撒播草籽、外围围挡施工、原管理区约420米围墙外立面装饰和供水接入施工。
(二)采购范围:土方5000m3,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因建设单位原因出现停工、停建、变更等情况造成承包范围增减,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供应范围做出调整)。投标单位投标前请自行现场勘察了解情况,投标时我方认为投标单位已充分了解工程概况。
(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绿化草籽播种,不得含有砖渣、碎石、建筑垃圾等不适宜草籽生长的杂物)。
(五)最高限价(含税,9%):36元/m3,按固定单价报价。投标报价超出单项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阶段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应统一考虑在报价内。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二)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证。
(三)供应商(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以现场查询为准)。
(四)供应商如在以往承接交控集团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被记入“黑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投标活动;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保证金
(一)响应保证金
1.是否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2.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3.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4.收取响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谯城支行
银行账户:200*****301266*****0015
5.其他要求:
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处备注“AHTKJS-2024-55号保证金”,否则,责任自负。
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汇入或非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保证金对应关系的,保证金无效;现金存入或以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视为无效。
6.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本金无息):
(1)采购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响应文件)的,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2)确定成交人后,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二)履约保证金
1.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2.履约担保的形式:成交后,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汇款或开具保函。
3.履约担保的金额:/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服务期满后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本金无息退还)。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付款人 | 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 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土方供应完成后次月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人应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 |
3 | 主要 合同条款 |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2.本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 合同单价中除承包范围中注明的包含土源费、土方开挖、运输、协调(地方政府、路政、交警等)等费用外,费用中还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工程所涉及人员工资、利润、环保、安全、治安、管理等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 |
说明:具体合同条款及格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在不违背询价公告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下友好协商签订。
六、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从供应商中,选择一家能够满足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但报价为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委托的询价小组自行确定成交人。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楼法务部(招投标中心)(药都大道与希夷大道交叉口西北角9楼);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本次招标允许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招标平台签收快递时间为准。邮寄信息同招标平台联系方式,供应商寄出响应文件后,应电话通知招标平台工作人员,以便招标平台工作人员及时签收响应文件。建议投标人在邮寄前使用透明胶带对投标文件密封袋进行二次密封,如因投标文件密封袋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破损,导致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而被招标平台拒收,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省道309线亳州收费站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99*****605
招标平台: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S309收费站二楼法务部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9*****94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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