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采购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焦炭采购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 焦炭采购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焦炭采购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81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1350元/吨;
2.预估采购数量:6000吨;
3.交货时间与交货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优先为采购单位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货物,采购单位按照中标供应商指定的提煤点进行提货,采购单位每批次提货至少提前20天告知中标供应商此次备货数量。提货期间产生的装卸费、倒运费、场地管理费、运输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甲方与中标供应商共同组织货物验收、抽样送检。
4.叶城区域提煤地点:由供应商在叶城县及周边100公里以内区域任意选择确定,提煤点数量不限(至少1个),但须执行叶城区域统一的煤炭价格。(须提供承诺)
5.本项目采购价格以固定单价为准,采购标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购买数量为准。
三、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粒度(mm)≥50、全水分(Mt)≤13(%)、灰分(Ad)≤16(%)、挥发分(Vdaf)≤10(%)、焦渣特征(%)、硫分(St.d)≤0.8(%)、煤灰熔融性软化温度(ST)≥1150(℃)、发热量(Qnet,ar) ≥26(相当于6200大卡)(MJ/kg)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 2024年07月25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在军队采购平台上进行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附件中)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助理
办公电话:0991-*******
移动电话:181*****570
传真:0991-*******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贾主任
办公电话:0991-*******
移动电话:139*****878
2024年07月18日
标签: 焦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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