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牵引式工作方舱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制作牵引式工作方舱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制作牵引式工作方舱项目询价公告
(2024-JKFDES-W400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制作2台牵引式工作方舱
二、项目编号:2024-JKFDES-W4009
三、经费预算:40万元
四、项目概况:
我部拟制作2台牵引式工作方舱,参照我部既有样品舱进行制作,交付产品的质量、各组成部分指标不得低于样品舱。方舱主要由牵引机构、轮式底盘、工作方舱等部分组成。在公路上可由带牵引钩的车辆实施牵引进行机动,并可在货运列车平板上装载。舱内主要设置由工作桌椅、可调节物资架(兼床功能)、照明装置、自发电装置等组成。使用主要材料为1.5-4mm厚度钢板或强度相当的合金板、1.5-2mm厚度方管等。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本项目需报名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样品舱后报价。踏勘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08:00至2024年7月25日18:00(指我部收到报价材料快递单号时间)。流程为:报价方通过微信或电子邮件向我部提供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预审资格通过后,我部向报价方答疑、提供询价文件、配合现场踏勘,之后报价方将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和报价单一并通过顺丰快递寄出,并告知采购方联系人快递单号。报价单应有明细表(等同于竣工后的发票明细),除加盖公章外,需注明报价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施工期、报价有效期和产品质保期。
(二)资料邮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详细地址咨询采购方联系人)。
(三)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最近1年内任意2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的完税证明;
3.最近1年内任意2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6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方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
7.报价方保密承诺。
七、报价方提供的以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采购方留存。我部可配合报价方来我部现场咨询,并将视情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供应商有义务配合。对不符合报价方资格要求的,我部有权销毁其报价资料。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龚助理 手机:133*****082 电话:022-********
九、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科长 手机:159*****519 电话:022-********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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