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郯城县 TC-1 风电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461026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郯城县 TC-1 风电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郯城恒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9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郯城县 TC-1 风电项目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郯城县 TC-1 风电项目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 3 年以上(提
供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 业绩要求:2021 年至今具有至少 3 个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其中业绩时间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指风电项目监理)。
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 人员及其他资源配置要求:
以下为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的基本人员配置,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和招标人的要求增
派人员,以满足项目监理工作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必须常驻现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气或土建专业,担任过 3
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 3 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资质证明、
业绩证明。
(2)电气监理工程师 2 人(兼集电线路),注册监理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自动化专业,2
项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经验。需提供资质证明、业绩证明。
(3)土建监理工程师 2 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木工程专业,2 项及以上同类
工程监理经验。需提供资质证明、业绩证明。
(4)装监理工程师 2+1 人(吊装工程开始 2 人,后期吊装高峰期再增加 1 人),吊装工程师,
特殊工种专业,2 项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经验,具有不低于 200MW 吊装管理经验。需提供资
质证明、业绩证明。
(5)安全监理 2 人,安全员 C 证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专业。需提供资质证明。
(6)资料员 1 人,资料员证,有两个完整风场资料经验。需提供资质证明。
(7)配置车辆应满足工作开展的要求(至少 2 辆越野四驱)。
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开标前 10 日内“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汇款后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方式见下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华纳风格酒店(上海闵行区莲花路 1733 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华纳风格酒店(上海闵行区莲花路 1733 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
七、其他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境内,装机容量 190MW,拟安装 38 台 5.0MW 的风力发电机
组。叶轮直径 200m、额定功率 5000kW 机型,轮毂安装高度 160m,塔筒采用混塔形式。本工
程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本期安装 1 台 190MVA 主变,220kV 侧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电网马陵站,35kV 侧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
2. 监理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期(含升压站、发电场区、场内线路、送出线路(如有)等)全过程履行
监理职责。本项目所有监理管理责任与义务均由投标人承担。
2.2. 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及检测工作,参加部分设备的出厂验收工作。
2.3. 协助招标人完成本工程招. 评标及合同谈判工作。
2.4. 负责本项目开工至竣工阶段所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随时响应招标人关于查
阅工程资料、文档等工程文件的要求,全力配合提供完整副本,配合完成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和竣工决算。
2.5. 监理服务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可靠性试运、性能试验、移交生
产、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整理竣工资料服务等内容。
2.6. 投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应招标人要求应提供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
地工作,帮助招标人实施合同预定的目标,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2.7. 安全监理工作。
2.8.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监理合同为准。
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算,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计划工程期限:2024 年 09 月 30 日开工,2025 年 06 月 30 日全容量并网,2025 年 9 月 30
日竣工,工期共计 12 个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见上文),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将标
书款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账户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莲花河支行
开户帐号:3402 5601 2725
汇款备注:2024610269 标书费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转账汇款后请将以下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招标文件:
(1)汇款单扫描件;
(2)投标人名称;
(3)项目联系人、手机电话、联系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规定时间送至规定地点(见上文)。
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
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5.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及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
人应准时参加。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
费用自理。
7. 发布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对
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
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郯城恒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5 号国机工程集团大厦
联 系 人: 田老师
电 话: 89162717、18612181123
电子邮件: 3468548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