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号公寓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59号公寓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4-JL0803-G1007、59号公寓楼装修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9号公寓楼装修改造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59号公寓楼建造于1978年,建筑面积1935.54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3层。该楼主体结构勘查测、砖抗压强度检测、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承重墙体外观质量勘查、抗震构造措施检测、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检测、侧向位移检测、地基基础现状勘查,结果为Bsu级,符合整修改造和住宿使用要求。根据日常生活保障需求实际,59号公寓楼整修改造以“微改变原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完善室内生活保障基础设施”为原则,对该楼的建筑、水、电、暖等工程进行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某学校

2.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75.65万元,招标控制价为275.65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0日内完成施工。

2.5招标范围:

建筑部分:建筑面积1935.54平方米,共计36套住房,每套住房1~2个卧室,设有1个卫生间,1个厨房间,屋面彩钢瓦换新。

装修部分:1.设计范围内的室内空间顶棚、墙面、地面的装饰;2.卫生间浴室多水房间的防水;3.室内外门窗、石材窗台板整体换新;4.安装更换坐式大便器、洗手盆、厨房水槽、淋浴花洒和水龙头等;5.楼梯、楼道更换地砖、扶手;6.扩大卫生间或将卫生间更换至合理位置;7.卫生间、厨房增设通风功能;8.楼顶更换彩钢板、更换防水卷材。

水暖部分:1.更换安装排水管、给水管;2.采用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分水器供水管设恒温调节阀。

电气部分:1.住宅负荷为三级负荷;2.公寓套内用电引至原有集中电能计量箱,新增公共电表箱为公区用电供电;3.公寓套内新增弱电综合箱,线路沿墙地面重新布置,穿管暗敷设;4.更换灯具、开关、插座。

具体工程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有效期内的三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有效期内的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书,且在施工期内无在建工程,并提供项目经理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3.11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www.plap.mil.cn),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发售地点:邮箱领取 zkgslngs@163.com

6.3.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C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E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F企业资质证书;G安全生产许可证;H项目经理专业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lngs@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会接到通知交纳标书款,未通过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lngs@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会在收到标书款后向供应商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024-********-205。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kgslngs@163.com。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邮 编:******

联 系 人:王雪

电 话:024-********-205

传 真:024-********

电子邮件:zkgslngs@163.com

开户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 号:1249 0595 4110 40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辽宁,沈阳市,沈阳

标签: 装修改造 工程招标 公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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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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