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铲湾拖轮公司”鑫环1号“抛锚业务物资采购第一次征集公告
大铲湾拖轮公司”鑫环1号“抛锚业务物资采购第一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深圳市大铲湾拖轮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HZ01-2024-QT-FGCHW-009 |
项目名称 | 大铲湾拖轮公司”鑫环1号“抛锚业务物资采购 | ||
项目编号 | HZ01-2024-QT-FGCHW-009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07-19 18: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07-22 18: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7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大铲湾拖轮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林波 |
联系电话 | 138*****138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公司成功洽谈“鑫环1号抛锚定位业务,计划于 2024 年 8 月在“鑫环 1 号”网箱被拖到达海南东方港预定海域后进行抛锚定位作业。根据作业方案需要采购一批完成相关业务所需物资(详见执行此次抛锚作业任务物资申领单,索具、卸扣需要有相应产品合格证书),供货期为确认中标后3天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2、具备提供相应物资经营资质及有能力在规定时间内配送符合要求物资;3、截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且在有效期内;5、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或相应物资经营资质扫描件;2、满足采购需求报价单盖公章扫描PDF上传;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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