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公开招标透射电子显微镜-采购公告
厦门中实-公开招标透射电子显微镜-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显微镜 | ||
采购单位 | 华侨大学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7:23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3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 | ||
采购单位 | 华侨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总机)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华侨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
项目编号:2024-ZS3315[2024CGZXGKZB00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5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总机)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 本公告第一段话修改为“受华侨大学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2024-ZS3315[2024CGZXGKZB0087]、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
项目编号 | 2024-ZS3315[2024CGZXGKZB008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名称 | 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350.00万元 |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350.00万元 | ||||||||
投标保证金 | 4.00万元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说明: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合同履行期限 | 由投标人提供最短交付期,但国产设备最迟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进口设备最迟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28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在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进口产品: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4)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优惠);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1)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17:3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前往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zczpt.com)领购招标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3)本项目平台使用费200.00元人民币。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小姐/李小姐 联系邮箱:**********@qq.com | ||||||||
招标文件售价 | 0元人民币 | ||||||||
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递交。 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1816开标厅 | ||||||||
其他 | / | ||||||||
公告期限 | 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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