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购买司法辅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购买司法辅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对[******]WSCG[CS]*******、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购买司法辅助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购买司法辅助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购买司法辅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购买司法辅助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其他法律服务 | 购买司法辅助服务 | 1(批) | 否 |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化服务单位购买司法辅助服务,服务期一年。(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可续签) | 1,5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即要求供应商均为中小企业,并按附件格式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企业应符合上述文件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③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⑤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文件中其他有关对中小企业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 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 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 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 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 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 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 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 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⑦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3)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取消本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条款。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时间: 2024-07-19 至 2024-07-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07-31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4-07-31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为线上交易模式。供应商选择到磋商现场的,请携带CA证书,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根据指引,按规定(刷身份证)进入评标区洽谈室进行解密及签章(建议到现场的供应商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以备响应线上磋商邀请及二次报价)。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进入“开标/开启磋商响应”→“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按流程进行解密及签章。请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及采购文件的磋商流程,并确保使用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配置正常及CA能够正常使用。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55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059*****616
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莲岳路221-1号702单元
联系方式:059*****916
项目联系人:林洋
电话:059*****9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
标签: 购买司法辅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