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前道路工程
墓前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纸质投标)
本招标项目南日镇山初村墓前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山初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
2)工程建设规模:约96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公告期间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直接到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xyfwzx.gov.cn/)上下载有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15000)元整,投标人应按照秀屿区《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最新公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未预缴,或缴纳不足可以在截标前以现金缴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9时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山初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6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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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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