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执法基地港池建设三次招标公告

洪泽湖执法基地港池建设三次招标公告


洪泽湖执法基地港池建设项目

三次招公告

项目编号:JSXD[2016]37号

一、招标条件:

宿迁市宿城区水政监察大队组织实施的洪泽湖执法基地港池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水政监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泽湖执法基地港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迁市洪泽湖基地。

2.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40万元。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洪泽湖执法基地港池施工

三、付款方式: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价款的85%,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人拟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分别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2015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其他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宿迁(http://cxsq.suqian.gov.cn/)网站“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栏目。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按宿城区信用办要求,在宿城区范围内招标项目,报告上须有宿城区信用办登记盖章。各投标单位可到宿城区政府大楼822登记盖章。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5.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四)联系人:杨宁,联系电话:********

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9时 00分

7.2开标地点: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

八、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区水政监察室大队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

联系人:刘秀梅 联系电话:138*****516 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5楼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0527-******** 邮箱:JSXDZBDL@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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