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广告制作单位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金内招字[2024]XJJZN-2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广告制作单位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5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3 年度广告制作供应商合同即将到期,为推进分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现申请集中采购广告公司一家,2024 年广告制作费预计 15 万元左右,用于各类门头、店面、
宣传展架、展板等广告宣传品制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广告制作单位招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广告制作单位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经营场所及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
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
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五)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其他说明: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新疆区内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
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并承诺该项目员工代发落户新疆邮政金融。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6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北
京时间 10:00 至 19: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整(¥300)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
息见 10.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1)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
无误后的 1 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604294173@qq.com,
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 4 号 4 楼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
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送
达的投标文件和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 4 号 4 楼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
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送
达的投标文件和未按要求携带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
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将被拒绝。
七、其他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奎
屯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广告
制作单位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金内招字[2024]XJJZN-221)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
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
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广告制作单位招标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金内招字[2024]XJJZN-221
3、 项目概述:2023 年度广告制作供应商合同即将到期,为推进分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现申请集中采购广告公司一家,2024 年广告制作费预计 15 万元左右,用于各类门头、店面、
宣传展架、展板等广告宣传品制作。
4、 采购内容:2023 年度广告制作供应商合同即将到期,为推进分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现申请集中采购广告公司一家,2024 年广告制作费预计 15 万元左右,用于各类门头、店面、
宣传展架、展板等广告宣传品制作。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5 万元。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经营场所及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
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
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五)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其他说明: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新疆区内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
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并承诺该项目员工代发落户新疆邮政金融。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北京时间 10:00
至 19: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 10.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
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 1 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
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604294173@qq.com,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
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8 月 02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8、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 4 号 4 楼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
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
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未按要求携带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
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 新疆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 4 号
项目联系人: 申美玲
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165 号 1 栋 18 层
项目联系人: 金枭宇
电 话:15299055508
开户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账 号:10760165445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地 址:新疆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 4 号
联 系 人:申美玲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165 号新疆国际大厦 18 层
联 系 人: 金枭宇
电 话: 15299055508
电子邮件: 60429417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