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招标代理公开比选的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招标代理公开比选的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招标工作即将开始,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完成此次招标工作,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代理资格遴选。我局将对供应商在相关资质、服务经验、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最终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本次项目招标的代理机构。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荔湾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地点:荔湾区
三、比选形式:公开比选
四、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18:00止。请于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递交,以遴选材料到我局时间为准。
五、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58号主楼803室(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
六、报名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广州市内依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一致。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招标代理等业务)、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二)具备2019年1月1日以来广州市市或区级教育单位公开招聘服务招标代理经验,需提供政府采购相关网站采购公告或中标(成交)公告。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需递交资料:详见《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为便于汇总,请将上述资料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的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并一起密封标记。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公开招聘服务代理资格遴选材料”。
八、中选供应商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供应商后向其发出书面中选通知。其他未中选供应商,我局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各报名供应商可电话向我局经办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当通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家时,则根据技术商务材料择优评选;当通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1家时,则被直接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当通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0家时,则比选失败。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本次中标企业承担。各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局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幸老师,联系电话:020-********。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委托招标代理公开比选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9日
标签: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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