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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万福路工程(文德路-百顺道段)监理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7-******-04-01-******
投资项目名称 顺德区万福路工程(文德路-百顺道段)
招标项目名称 顺德区万福路工程(文德路-百顺道段)
标段(包)名称 顺德区万福路工程(文德路-百顺道段)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岳步片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8619.*****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与现状万福路衔接及与文德路相交,向东经过规划一路,终点接入百顺道;道路全长669.536m,设计速度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道路红线30m,路口段拓宽至33.5m。项目总投资约6658.30万元,建安费约为5776.18万元。

招标内容

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含采购)以及保修期全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交通信号灯监控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缆线管廊工程、海绵城市、管线迁改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此外,监理人中标后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如有需要)等。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09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7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注: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投标人还须承诺在本工程监理中标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签订合同前能够撤离其他项目的职务并专职服务于本工程监理工作。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本合同段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的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要求
7.1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4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注:①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②已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③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7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fwz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不接受现场解密)。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曾工、余工 联系电话 0757-********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第十层自编二A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谭玉明、杨冬红 联系电话 0757-********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SD)WZ0164
2、招标条件:顺德区万福路工程(文德路-百顺道段)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2024〕3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3、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且所有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填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项)。
4、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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