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桦甸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桦甸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FJSZ********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审批【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增发国债资金。招标人为桦甸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控制价(元)

1

桦甸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桦甸市金沙镇新华村参场沟社泥石流220*****0016、220*****0060、220*****0061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

JLS********FJSZ********

*******

2.2建设地点:桦甸市金沙镇新华村参场沟社。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4 服务标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以及(吉自然资规〔2024〕1号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19—2006)。同时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1

桦甸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须符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及《吉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吉自然资规〔2024〕1号文相关规定。同时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8:30至2024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9日13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

5.3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3)、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吉林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2024】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标文件。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桦甸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桦甸市明桦街金华路317号

联系方式: 王瀛 0432-********

代理机构: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西三胡同德昌小区2栋3门703号

联系方式:刘哲明 04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标签: 地质灾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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