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政发〔2024〕15号射阳县千秋镇人民政府《射阳县千秋镇镇区及鲍墩片区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千政发〔2024〕15号射阳县千秋镇人民政府《射阳县千秋镇镇区及鲍墩片区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射阳县千秋镇人民政府
《射阳县千秋镇镇区及鲍墩片区详细规划》
草案公示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引导千秋镇的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加强乡镇用地管控,指导用地开发,保障土地的科学、合理与经济利用,营造良好的城镇环境,特编制《射阳县千秋镇镇区及鲍墩片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为射阳县千秋镇的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现将《射阳县千秋镇镇区及鲍墩片区详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划图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广大居民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射阳县千秋镇镇区及鲍墩片区详细规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与城镇开发边界一致,总面积210.14公顷。其中镇区160.91公顷,鲍墩片区49.23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5)《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8)《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95)
(10)《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11)《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12)《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3)《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版)
(14)《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2018年)
(15)《盐城市沿海开发战略规划》(2007)
(16)《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7)《射阳县千秋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
(1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
3.规划原则
(1)区域协调
充分落实上位规划发展要求,有效衔接现状及发展目标,在交通、功能、空间等方面与周边区域有机协调,协调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落实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布局和管控要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统筹发展。
(2)生态优先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保护生态环境,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划定蓝绿空间;提升区域产业技术水平科技含量,提高环境指标,落实节能减排,从规划、建设到管控、治理树立生态优先理念,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碳”目标实现。
(3)强化治理
贯彻韧性发展理念,以保障安全为前提,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完善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有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进行动态维护,适应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需求。
(4)集约高效
注重存量更新,贯彻职住平衡、紧凑开发、功能复合、智慧发展等理念,统筹空间开发利用,集约高效利用空间资源。
4.规划定位
规划将千秋镇镇区打造为射阳河畔基础设施完善、产城融合发展、宜居宜业宜养、环境品质优美的现代化镇区。
5.发展规模
结合城镇开发边界的规划范围,规划确定规划总用地面积210.1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08.98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1.16公顷。
6.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五片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围绕226省道和303县道交汇处打造的镇区公共活力核心。
两轴:依托226省道形成城镇综合发展轴,联系镇区南北部分,承担发展服务功能;依托303县道打造文化休闲轴,串联镇区东西,承担激发城镇活力功能。
五片区:北部产业片区、公共服务片区、南部产业片区、宜居休闲片区和鲍墩生态活力片区。
7.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范围用地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为主。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1.4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9.03%,其中镇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54.92公顷,鲍墩片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5.55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8.7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98%,其中镇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4.76公顷,鲍墩片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3.97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7.3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98%,其中镇区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4.30公顷,鲍墩片区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3.08公顷。
(4)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41.2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9.77%,其中镇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38.21公顷,鲍墩片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3.05公顷。
(5)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4.9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37%,其中镇区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2.92公顷,鲍墩片区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2.03公顷。
(6)公用设施规划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4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70%,其中镇区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33公顷,鲍墩片区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14公顷。
8.综合交通规划
镇区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6.3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2.61%,其中镇区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0.07公顷,鲍墩片区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6.24公顷。
(1)主干路
镇区规划2条主干路,分别为226省道和303县道;鲍墩片区主干路为302县道。
(2)次干路
镇区规划形成“三横两纵”次干路网布局,两横分别为创业路、振兴路和沙港线;两纵分别为宏立路及规划纵四路。
鲍墩片区次干路形成“一横三纵”格局。“一横”为规划横二路;“三纵”为规划纵二路、规划纵四路、兴鲍路。
(3)支路
规划对支路网系统进行深化完善,适当提高支路网密度,形成良好的微循环。规划区其他支路兼具交通、生活、景观功能,提升规划区整体路网通行效率,方便交通快速疏解。
(5)停车设施
镇区规划共设置社会停车场2处,用地面积0.74公顷;鲍墩片区规划1处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0.09公顷。
9.绿地系统规划
镇区绿地系统依托现状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优势,充分利用水系,构筑“一带多廊,一心多点”的生态景观带。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江苏省射阳县千秋镇人民政府
2、联系电话:151*****752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射阳县千秋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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