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食堂含师生生活服务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食堂含师生生活服务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食堂(含师生生活服务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9: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医院电梯入 )】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医院电梯入 )】
预算金额 ¥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丽章、郑雪妹、张博艺
项目联系电话 0593-**************、0591-********-806
采购单位 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松城街道洪下桥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139*****28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医院电梯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丽章、郑雪妹、张博艺;0593-**************、0591-********-806;zhixinnd@163.com

项目概况

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食堂(含师生生活服务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医院电梯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ND-2024-11

项目名称: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食堂(含师生生活服务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最低限价(元/年)

服务期

投标保证金(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1-1

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食堂(含师生生活服务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

3年

*****

1、投标方要规范经营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2)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总监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师或学生营养专员。(3)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投标人须针对以上要求进行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4.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医院电梯入 )】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A、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B、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 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nd@163.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医院电梯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声明函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明 细

描 述

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2)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总监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师或学生营养专员。(3)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投标人须针对以上要求进行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2、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标书购买费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40*****090********

4、投标保证金专户 (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010**********

5、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最低限价(以此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 霞浦县松城街道洪下桥3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139*****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医院电梯入)            

联系方式:谢丽章、郑雪妹、张博艺;0593-**************、0591-********-806;zhixinnd@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章、郑雪妹、张博艺

电 话:  0593-**************、0591-********-8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包经营 服务部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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