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国道557线桑珠荣桥等8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行洪影响评价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国道557线桑珠荣桥等8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行洪影响评价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国道557线桑珠荣桥等8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行洪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国道557线桑珠荣桥等8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以藏路发〔2022〕1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行洪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2.2建设规模: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国道557线桑珠荣桥等8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包含8座危旧桥梁:G214线朱角曲桥位于类乌齐县境内,建设工程内容为原址拆除重建2-6米现浇板桥;G214线果曲桥位于类乌齐县境内,建设工程内容为原址拆除重建1-8米钢筋混凝土现浇实心板桥;G214线宾达桥位于类乌齐县境内,建设工程内容为在老桥下游新建一座 4-20m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 T 梁桥;G557线桑珠荣桥位于贡觉县境内,建设工程内容为拆除重建2-2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 T 梁桥;G349线红星桥位于洛隆县境内,建设工程内容为在老桥原址拆除重建一座 1-30m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 T 梁桥;G318线仲沙老桥位于八宿县境内,建设工程内容为在老桥原位拆除重建一座 1-20m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具体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及工程量详见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2.3本招标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相应批复且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4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危桥改造工程的行洪影响评价服务,调查收集委托项目涉及的水文气象、河道等相关资料,分析计算委托项目所在河段的设计洪水,利用已有或调查的历史河道资料对评价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河势演变分析,分析计算委托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根据防洪评价分析及计算结果,进行防洪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和补救措施。完成委托项目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分析报告以及全过程水利、水工专业咨询服务、防治补救措施专项设计,相关报告通过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批复等。

2.5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质量目标要求:编制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深度和要求,并顺利取得相关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投标人在2021年7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独立完成过1项桥梁工程行洪影响评价业绩。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的附相关网站证明截图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成果文件(成果报告、业主证明文件或行洪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函)。(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或承诺函)。(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5)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如下:

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或水文或水资源或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至少一项桥梁工程行洪影响评价的业绩;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能证明本人业绩的委托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管理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社保,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招标阶段不作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设备要求如下:招标阶段不作要求。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西藏自治区未评价时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26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3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一份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 是 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茶马南路23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895-*******

电子邮件:CDGLF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塔玛东路1号领秀翡翠湾6栋一单元1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91-******* 133*****98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投标人如有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洪影响评价 改造工程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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