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文化馆含下属单位活动、演出视频拍摄策划制作项目单价询价公告

丽水市文化馆含下属单位活动、演出视频拍摄策划制作项目单价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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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丽水群众文化,提高数字文化宣传,现对丽水市文化馆(含下属单位)活动、演出视频拍摄策划制作项目以单价询价的方式委托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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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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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文化馆(含下属单位)活动、演出视频拍摄策划制作单价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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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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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包括:丽水市文化馆活动小视频、演出节目录制、晚会演出全程录像、照片拍摄、图片直播、宣传类型短视频拍摄策划制作、音频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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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以单项每项/次为准,合同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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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结算金额以实际制作数量为准,以整体项目或每3个月结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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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负责内容的沟通、设计、策划、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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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需求报价清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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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购结果评定以报价单中所有单价项总计最低的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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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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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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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服务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相关资质和业绩,具有能够承担政府采购服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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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执业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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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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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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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报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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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含税),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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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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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17:00前(北京时间)。拒绝接收规定时间以外递交的报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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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丽水市文化馆501办公室,王海燕(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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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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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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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1份,以下资料还需附在报价书后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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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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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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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函及清单(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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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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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需密封装袋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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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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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丽水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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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5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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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老师 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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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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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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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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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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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2026丽水市文化馆活动、演出视频拍摄策划制作清单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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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馆 演出 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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