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1正常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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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勘察设计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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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6-******-17-01-******

投资项目名称

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区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三元里街道、同德街道、新市街道、同和街道、京溪街道、永平街道、金沙街道、石门街道、龙归街道、人和镇、太和镇、钟落潭镇、江高镇等13个镇街“有路无灯”及照明不足路段照明设施进行完善,涉及主次干道、支路、绿道约52.6千米,共新建路灯控制箱约77台、线路保护箱约9台、立杆路灯约1918盏、短支架路灯约100盏以及护栏灯约700盏,并建设配套电缆电线约97.4千米和保护管约98.1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控制箱工程、灯具工程、电缆电线工程、管道工程、土方工程、道路修复工程等。 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679.3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3014.40万元。 勘察设计范围:广州市白云区有路无灯的路段。主要包含三元里街道、同德街道、新市街道、同和街道、京溪街道、永平街道、金沙街道、石门街道、龙归街道和人和镇、太和镇、钟落潭镇、江高镇等共9个街道及4个镇,约52.6公里的道路,包括其配套配电系统等的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

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白发改投批[2024]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23年白云区路灯查漏补缺项目勘察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三元里街道、同德街道、新市街道、同和街道、京溪街道、永平街道、金沙街道、石门街道、龙归街道、人和镇、太和镇、钟落潭镇、江高镇等13个镇街“有路无灯”及照明不足路段照明设施进行完善,涉及主次干道、支路、绿道约52.6千米,共新建路灯控制箱约77台、线路保护箱约9台、立杆路灯约1918盏、短支架路灯约100盏以及护栏灯约700盏,并建设配套电缆电线约97.4千米和保护管约98.1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控制箱工程、灯具工程、电缆电线工程、管道工程、土方工程、道路修复工程等。

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679.3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3014.40万元。

2.4 规划用地文件:/。

2.5 项目批准文件:穗白发改投批[2024]33号。

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679.31万元。

2.8 勘察设计范围:广州市白云区有路无灯的路段。主要包含三元里街道、同德街道、新市街道、同和街道、京溪街道、永平街道、金沙街道、石门街道、龙归街道和人和镇、太和镇、钟落潭镇、江高镇等共9个街道及4个镇,约52.6公里的道路,包括其配套配电系统等的勘察设计。

专业内容:照明工程、道路工程。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现状地形图测绘及缩编、放线测量(GPS E级测量)、管线规划放线测量、管线竣工测量等)、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管线测量)等勘察作业。

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等。

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方案、测量方案、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2.9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00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2.10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气专业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投标人委派的概算、勘察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7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9日15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 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4时45分至2024年 8月9日15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8月9日15时00分至2024年8月9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4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9日15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

6.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其它事项

8.1 工期: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等内容),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2%;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20%。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勘察大纲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勘察及测量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2%;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20%。

8.2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永福正街52号

8.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8.5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永福正街52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联系人:唐工

电话:020-********

电子邮箱:ZB********@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电话:020-********

工期(交货期)

95

最高投标限价(元)

*******.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详见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7-20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09 15: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09 1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8-09 15: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广州市水荫路永福正街52号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徐柱

联系电话

136*****21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

发布责任人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永福正街52号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白云区路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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