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三期工程总承包EPC—城区老化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三期工程总承包EPC—城区老化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 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三期)工程总承包(EPC)—城区老化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70*****180*****(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三期)工程总承包(EPC)—城区老化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招远市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招远市城区部分道路地下老化管网进行改造。针对城区雨水、污水等管网局部不畅通、老化破损、超负荷运行等问题,通过更新改造老化管网系统使城区管线布局更加合理。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开挖、管路敷设、砌筑检查井、路面及人行道等市政设施恢复等。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总投资额约3890万元。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9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注:设计、施工均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11月底前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对招远市城区部分道路地下老化管网进行改造。针对城区雨水、污水等管网局部不畅通、老化破损、超负荷运行等问题,通过更新改造老化管网系统使城区管线布局更加合理。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 计划总投资额约3890万元。
    2.9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地点为:招远市城区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执行烟建建管【2024】2号文)。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本项目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为落实《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要求,本项目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但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45%及以上的合同份额(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采用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实施达到以上比例要求:(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相应比例;(2)投标人将本次招标项目中的相应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达到相应比例。
    注: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其中小企业承担比例不予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1)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2)系统内报名、标书制作及上传,全部以牵头人为准;(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5)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3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9日 17:26至2024年07月26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3日 09:00:00,地点为:招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5.6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Jhtml。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
    7.3 远程异地评标方式: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根据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山东乾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招远市初山路1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191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陈永健 联系人:王善竹 李明曼
    电话:0535-******* 电话:053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dqy********@126.com

    监督部门:招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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