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陵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金陵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金陵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JSZC-******-ZQHJ-C2024-003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3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QHJ-C2024-0032
项目名称:2024年金陵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03.******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金陵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维修改造,拆除地砖等重新铺装,购置厨用设备,隔油池改造,屋面外墙维修改造出新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 9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供应商须提供其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时间:
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
五、开启时间:2024-07-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监狱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监狱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但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磋商报价等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工程现场为由,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要求。
3.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电子响应文件份数:共壹份,以U盘为载体存储。
4.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政策功能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5)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1)采购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
(3)联系人:孙工;
(4)邮编:******;
(5)联系电话:159*****192。
3.项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工;
(2)联系电话:15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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