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场推土机(三次)招标公告

垃圾处理场推土机(三次)招标公告


受射阳县城管局的委托,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场推土机(三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YCG(D)-201607-3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场推土机(三次)采购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万元(推土机1辆),最低评标价法

序号
名 称
参 数

1
操作质量
≥18t

2
接地比压
≤0.02Mpa

3
履带板宽度
≥1100mm

4
铲刀宽度
≥4100mm

5
容量
≥8m3

6
铲刀高度
≥1560mm

7
最大提升高度
≥1000mm

8
最大切土深度
≥460mm

9
铲刀最大倾斜
≥1000mm

10
支重轮数(单侧)
≥6个

11
履带板数量(单侧)
≥40片

12
传动系统
液力传动、液压操作

13
行走驱动方式
平行驱动

14
液力变矩器
单级单相三元件

15
变速箱
行星动力换档、强制润滑

16
操作系统
采用PPC先导控制系统

17
空调系统
驾驶室装有原厂空调

18
排放标准
国3排放标准

19
整车其他配置要求
配置倒车影像系统

全车配置进口仪表监视系统

整机须具有全车统一润滑油

须具有集中测压系统功能

全车配置自动加注黄油装置

20
其他要求
开标时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宣传彩页原件,厂家需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代理商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投标文件中须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含)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经销商;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至今在江苏地区有本次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提供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8月16日下午18:00时

2、招标文件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②营业执照;③所投产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④招标文件制作费和投标保证金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YCGXZBDL@163.COM)。

开标截止时,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签收,逾期不予接收,由评标委员会审定;如未完整提供或有虚假材料,则不予推荐中标。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射阳县政府采购市场,列入黑名单。

相关说明:第一、二次招标已报名的供应商在本次报名截止日前须将《投标报名确认函》发送到我公司电子邮箱,否则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制作费: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6000元;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1500。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注: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9:3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射阳县城管局

联系人:高大海

电 话:138*****188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金凤

电 话:****-******** 189*****026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处理 推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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