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财政局处置我市报废国有资产(汽车)回收公司实施招标公告

太原市财政局处置我市报废国有资产(汽车)回收公司实施招标公告

太原市财政局处置我市报废国有资产(汽车)回收公司实施定点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经太原市财政局批准,受太原市财政局的委托,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太原市财政局处置我市报废国有资产(汽车)回收公司实施定点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中财采B-2016-28_2

二、项目名称:处置我市报废国有资产(汽车)回收公司实施定点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1.本次谈判内容共分12包,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报废车型

备注

1

摩托车电动车

2

三轮车

3

轻微型客车

4

小轿车

5

越野车

6

中巴车

7

大巴车(含公交车型)

8

皮卡车

9

大卡车

10

重型卡车(含环卫垃圾车)

11

挖掘机

12

推土机




2、范围包括:负责免费拖运太原市范围拆解车辆,并承担拆解车辆拖动过程及拆解前的全部安全责任,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定点回收企业:每包成交一家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备案登记证明、报价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0日每天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太原市解放南路中财大厦316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六、标前会

1、潜在的报价人于2016年8月11日上午10点在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中财大厦3层会议室开标前会。

2、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如有疑问请提前准备。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中财大厦316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8月1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中财大厦3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财政局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及传真:****-*******

采购单位: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郭女士、辛先生

电话及传真:****-*******


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局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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