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职工食堂承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HTXZFCG(2016TP)024号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职工食堂承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HTXZFCG(2016TP)024号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职工食堂承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HTXZFCG(2016TP)024号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和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职工食堂承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文件编号:HTXZFCG(2016TP)024号
2、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食堂承包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和田县人民检察院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5、项目需求概况:
(1)项目名称:职工食堂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面积300平方米(上下两层),配套专业的厨具、餐具,主要提供早餐、午餐,就餐人数100左右。
6、承包者资格要求:
(1)食堂承包者可以是法人或者自然人;
(2)食堂承包者有固定的厨房工作人员。其中:厨师2名以上,要求有厨师资质证书,有酒店、食堂工作经历者优先,其他人员若干名,由承包者自行聘请;
(3)食堂承包者有固定的原材料经销商,确保向食堂供应的食物或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
(4)食堂承包者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要持卫生健康证明上岗;
(5)食堂承包者需要承担食堂正常运转的费用,如水电费、燃气费、粮油采购费、工作人员工资等,并需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承包者,必须携带有效的企业相关资质副本原件、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质审查备案,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开标前现场审核所有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商拒绝参加投标。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第六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伍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红公章)应于2016年8月16日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开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1时。
12、开标地点:和田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13、评审方法:综合评定法,首先审核承包者意向的书面文件,然后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厨师的能力,经综合评定后,确保承包者。
14、采购单位地址:和田市屯垦路39号和田县财政局四楼
15、联系人:崔联斌 柏杨 电 话:****-******* 传真:****-*******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8日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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