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招待所建设2招标公告
扶贫招待所建设2招标公告
南木林县扶贫招待所建设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DZB-RKZFJ-NMLXFPZDS1605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木林县扶贫招待所建设项目已由南木林县人民政府文件以南政发【2016】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木林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木林县扶贫招待所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新建扶贫招待楼1栋,结构为框架结构,总规划用地面积2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99.79平方米,修建挡土墙长度151.3米,购置250KVA箱式变压器1台,购置标间、单间、大厅,技能培训中心及服务用房家具等。(以上工程具体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4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南木林县;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3.2区外企业需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要求提供备案证书;同时区内、外投标企业均需针对本项目备案且提供备案证书;
3.3投标申请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4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高原施工经验;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4日,登录到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日喀则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准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7、其他要求:
.7.1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7.3本项目在电子开评标系统上进行评标;
7.4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木林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扎西云丹
联系电话:135*****97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喀则办公地址:日喀则市雅喜阳光花园12-1
联 系 人:戴诗薇
联系电话:0892-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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